邱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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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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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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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試辦計畫」案(如附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9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070103605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深化十二年國教課綱核心素養之實踐,增進學生課堂所學知識與真實情境的連結,培養學生主動自發的學習精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訂定旨揭試辦計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並實施跨區域住宿型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四、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檢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各 1 式 3 份(格式詳參旨述附件),於 10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俾辦理初審工作。本局將於初審後擇優至多 20 校提報該署進行複審。
五、由於本案事涉後續審查作業,逾期報送計畫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