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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獎助金申請 | 2019-02-26 | 點閱數: 411

壹、宗旨: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 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貳、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 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 25 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經評選後,國小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 3,000 元整。 *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本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高中(職)畢業。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 2,000 元整,持續助學。 參、申請條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 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歡迎到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53.htm 了解相關辦法及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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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ㄇㄧㄥ ˊ ㄐㄧㄥ    ㄖㄣ ˊ
比喻平時默默無聞,潛藏才華,一旦有機會施展時,果真令人驚訝、佩服。與「庸庸碌碌、沒沒(默默)無聞」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