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8 年 4 月 29 日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系統公告辦理。
二、鑒於近期發生多起學生於校外戲水發生溺水意外事件,為防範學生溺水事件發生,請利用相關活動、集會(週、朝會)、家長聯繫(班親會、聯絡簿張貼)等方式,就戶外活動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
(一)請宣導學生從事各類戶外活動時,應先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並記住體育署「四不要」之提醒:
1、不要逞強:於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是否能負荷。
2、不去危險水域:勿前往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之處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4、不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立即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二)請貴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並提醒海邊戲水之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且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除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並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三、檢附相關查詢資料,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www.sports.url.tw/)及「決定命運 4 招」宣導短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供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