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年以上。
(三)近 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年(自 108 年 8 月 1 日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項目:音樂性比賽、藝術團隊補助計畫等藝文教育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檔,於 108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17 : 00 前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郵寄至 edu1020419@gmail.com ,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108學年度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