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學校協助轉知或推薦所屬學校(園)教師。 二、為業務需要,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徵求所屬學校(園)教師有興趣、意願及熱忱辦理特殊教育工作者,加入本團隊。 三、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三年以上。 (三)近三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 四、調用時間:調用教師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調用教師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配合學年度每次以一年為限,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調用期間連續不得超五年。
五、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民治市政中心或永華特教中心各 1 名),共 2 名。 六、工作項目: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七、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於 108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 30 分前掃描成 PDF 檔,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寄至edu592@tn.edu.tw,陳小姐收。本局將個別通知。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八、檢附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各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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