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2日臺教社(二)字第1080007098B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
肯定新住民家庭夫妻共同經營婚姻及家庭生活的努力,正向鼓勵其他家庭共創和樂家庭,邀請婚齡9年以上之新住民家庭夫妻重溫新婚甜蜜,也邀請家人共同參與家庭日活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四、活動時間:本(108)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
五、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廣場(中西區公園路127號)。
六、走秀參與對象及對數:本市婚齡9年以上新住民家庭夫妻,計20對夫妻共同參加。
七、活動說明:
(一)參加婚紗(禮服)走秀之新住民家庭夫妻需設籍於本市,婚齡9年以上且夫妻共同參加,為錄取必備條件;並依報名順序額滿截止。
(二)參加婚紗(禮服)走秀之新住民家庭夫妻,由本中心完全免費提供新住民姊妹之婚紗或禮服整體造型設計(含美髮、美妝造型),並於7月30日前,至指定之婚紗公司完成婚紗(禮服) 試 穿。
(三)參加之新住民家庭夫妻,將於本(108)年9月8日(星期日)「共創『新』世代-家庭日」活動開幕式進行走秀,當日另有親子闖關活動,歡迎親子共同參與家庭日活動。
(四)婚紗走秀活動採傳真報名,傳真專線:2215349,請務必來電確認。(聯絡電話:2210510分機17,家庭教育中心黃小姐)。
八、走秀報名時間:本(108)年6月3日(星期一)至6月21日(星期五)止。
九、錄取通知: (108)年6月26日(星期三)前,公布於家庭教育中心及大港國小及東山國小新住民學習中心網站。
十、檢附本案報名表(如附件)。
十一、本案人聯絡人:家庭教育中心黃小姐,連絡電話2210510分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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