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本校可申請 3 個名額),校內申請至 10/18(五)中午前
二、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四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以下簡 稱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應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 請水筆仔勵志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五、每名獎學金為新臺幣二千元。
六、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在學證明書一份。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七、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 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