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108年 11 月 15 日南市經工商字第 1081331807 號函辦理。
二、「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108年 7 月至 9 月各機關執行成效,已刊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請依來函指示逕自下載。
三、請各校應配合事項,簡述如下:
(1)為因應電子公文交換附件必需使用 ODF文件格式交換,全面宣導各單位安裝 ODF軟體。如屬新購電腦一律安裝 ODF軟體。(第 27 頁)
(2)教育部製作「網路資源停看聽: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數位課程並放置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以提升中小學教師智慧財產
權觀念。(第 30 頁)
(3)「六、落實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詳如第 29-35 頁)
四、餘相關訊息請參閱來函及所下載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