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獎勵品德優良、有志向學、家境困難的學生。
2.獎勵金額:5000元/每名
3.若初選入圍,該單位會安排家庭訪視(請事先告知學生家長)
證明文件(影印本即可):
(1)必備資料: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上學年度成績單 ■低收入或清寒證明(由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或由學校或老師出具證明補充說明學生家庭環境。)
(2)其他足堪證明學生德行之資料 如模範生、孝行獎、熱心助人、拾金不昧、才藝表現:音樂、美術、體育…等優良事蹟。 若表格不足,可另行黏貼或裝訂附件,如剪報、照片、影像資料等;可提供佐證之資料, 亦可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達。
註: 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件。
申請表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