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參加審查者配合下列事項:
(一)避免室內集會同時段人潮過多情形,分時段進行書面審查,請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依排定時間出席積分審查(詳如附件1),若無法於排定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前往,惟審查順序將以該時段之分區教師優先審查,爰請耐心等候。
(二)請出席人員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建議全程配戴口罩。倘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委託相關人員代為出席。委託他人參加積分審查者,當日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2)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三)配合校園量測體溫等防疫工作,完成審查後請儘速離開校園。
三、本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審查地點:金城國中活動中心。
(二)審查時間:109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
至下午3時。補件時間為下午3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教師證書、學歷證明文件、介聘原因足資證
明文件、服務年資、考核、獎懲、研習證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暨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俾利審查。有關積分證明文件如下:
1. 在本市服務年資證明(採計至109年7月31日止)。
2. 在本市最近五年成績考核證明(103學年度至107學年度)。
3. 在本市最近五年獎懲及研習證明(104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
研習時數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教師研習護照」時數,請申請介聘教師自行列印,並經人事主任(或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4. 介聘原因證明,如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109年4月、5月止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不得省略)。
5. 如申請介聘至非現職任教科(類)別,而須提出在該科(類)別最近三年內任教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者,請檢附課表並經教學組長、教務主任及校長核章。
(四)若教師於校內曾有轉任情形,請務必於服務證明書中加註。
(五)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應於109年4月30日(星期四)前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並請務必慎選志願。於上網進行電腦作業時,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餘相關注意事項,請逕至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查
詢,網址:http://tas.kh.edu.tw/。
(六)申請他縣市介聘之教師於現職學校服務未滿6學期者,當日應另檢附「他縣市介聘同意書」(如附件3)。
(七)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109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送達金城國中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四、因金城國中停車空間不足,審查當日校內不開放停車,請出席人員盡量共乘前往,並善用學校周邊停車位。
五、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之教師公假,惟課務自理。
六、若有相關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許小姐(電話:2991111#7847)、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邱小姐(電話:6322231#6148)、國小請洽課程發展科羅小姐(電話:2991111#1204)、國中請洽課程發展科鄭小姐(電話:2991111#8648)。
七、檢附「服務證明書格式」(如附件4)1份,請各校人事人員務必依格式開具服務證明書,俾落實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