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家境清寒以致就學困難的學生
補助說明:
1.繳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或學校預先代墊款項。
2.採取為期一年的助學方式,每月補助每位學生600元。
3.由學校依照申請學生的實際需求統籌處理。
4.為避免資源重複,不受理已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之學生或軍公教人員子女,如有查明申請同類型資源,則可要求全額退回。
5.助學金僅針對申請學生個人,不補助家庭生活或儲蓄使用。用途不限:餐費、學費、書
籍費、校外教學、制服、課後輔導、學用品、文具、畢業旅行等因就學所
產生費用(校外補習不在此補助範圍)、醫療輔具、衣物、早晚餐、交通等皆可。
需送資料戶口名簿影本以及表三之1-5,請參附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