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 106 年 10 月 31 日院授發資字第 1061502828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 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 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 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前於 104 年 6 月 5 日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頒「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實施期程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擴大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 府文件標準格式,並納入 ISO/IEC26300 國際標準,爰訂定 旨揭「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 」,並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以賡續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隨文檢附「推動 ODF-CNS 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總說明及逐 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