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1041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轉帳扣款收取保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相關欄位,並依金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平險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權益 e 點
靈「其他」區、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 )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各機關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三、檢送旨揭要保書及宣傳 DM 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