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34441A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18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 2 階段辦理,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自 106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起至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止)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