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110年 9月 7 日 110 遠(企)字第 72 號函辦理。
【目的】
友達永續基金會為鼓勵具良好品格,以及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且優秀表現的學子努力向上, 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特訂定【老實聰明獎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稱本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申請單位: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共六縣市之國小、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 以及友達核定當年度挹注之非營利組織所扶助之國中小學。
(二) 申請對象:
1.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1)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 面說明者。
(3)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 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 明者。
(4)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 書面說明者。
2. 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 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3.其他表現條件:
(1)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 具證明者。
(2)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國七、小一新生可不檢附成績證明)
【補助名額及金額】
1. 台南市補助名額:國小110名
2. 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
【時程】
1. 申請時間: 110 年 9 月 28 日(二)止 (原 9/24 截止,延長至 9/28)
校內申請時間: 9/24(五)中午 12 點止
2. 審核完成公告時間: 110 年 10 月 8 日
【申請及審查】
1. 學生申請本獎助學金,應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受理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應先由導師初審並加註意見,經學校初審通過後,以學校為單位,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至線上系統申辦。
2. 友達永續基金會彙整各學校申請案件,組成複審小組於審查期間內核定補助名單。
3. 若申請學生已領有其它獎學金,各學校導師仍可視學生家境清寒狀況,為學生申請本獎助學金。
4. 曾獲本獎助學金之國小生可再次提出申請,並不受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