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70592 號函 辦理。
二、有關教師選用教科書及使用輔助教學資源事宜,請持續宣導所屬學校仍應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 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第 8 點第 2 項第 2 款,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 4 點第 1 款之規定選用教科書。
三、另自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始,針對各出版公司提供之教學輔助用光碟,如非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規定之審定本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學用影音檔案、電子書或相關教學資源等,請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平臺或雲端 下載方式取得相關教學資源,應以不再向各出版公司另行 索取光碟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