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關廟區五甲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07.1.15)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7.01.04教育公告117299號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一般代理教師 |
退休教師缺 |
2 |
4 |
107/2/21-107/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主要任教科目為自然與科技、體育、社會;唯受聘教師授課科目及節數,
視學校安排而定,並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 1月15日(星期ㄧ)至 107年 1月21日(星期日)下午4時 |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下午4時至 107年 1月23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7年 1月24日(星期三)下午4時至 107年 1月25日(星期四)下午 4時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20.116.28.1)、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http://120.116.28.1)
第 1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7年 1月15日(星期ㄧ)至107年1月21日(星期日) 上班日上午 8時至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至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 4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7年1月 24日(星期三)至 107年1月25日(星 期四)下午 4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5952155#31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正本驗畢歸還)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臺南市 106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無則免附)
(八)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女性免繳驗)
(九)個人簡歷表三份(請以 A4紙張大小影印,按順序裝訂成冊)。
四、方式:請先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點選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至五甲國小教務處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接受通信報名)。於報名時現場檢齊繳驗表件,即當場接受資格審查。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持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持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持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 8: 30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 8:30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 8:30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是日上午 8:30點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二擇一
類別 |
教學年段/試教科目 |
教學版本/範圍 |
試教地點 |
一般代理 教師 |
五年級自然 |
南一版/單元自訂 |
一般教室 |
一般代理 教師 |
五年級體育 |
不限版本與範圍 |
活動中心 |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停止)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得由甄選委員視參加人數多寡調整之,並於試教應
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自然與體育分開兩個試場試教,可自由選擇一個科目試教,試教時請附一式三份
試教科目的教學簡案。
四、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通知: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1月24日(星期三)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1月26日(星期五)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 、成績複查: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13: 30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1月24日(星期三)13: 30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1月26日(星期五)13: 30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雙方國民身分證)親自於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 107年2月20日止。
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7年 1月22日(星期ㄧ)14時前 |
第 2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7年 1月24日(星期三)14時前 |
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
107年 1月26日(星期五)14時前 |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 120.116.28.1)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代理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行政職務分配,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六、教師應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7、8條規定及避免違反刑法第227條之規定,若有前揭情事發生,則依法令規定,予以停聘或解聘。
七、申訴專線電話: 06-5952155#312 (教務處)
八、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5952155#312 (教務處)
九、考試相關事項: 06-5952155#31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