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3428 號函辦理號函辦理暨臺南市 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
二、《每年》需研習時數至少 4 小時。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時數核算期間: 110 年 8 月 16 日~111 年 8 月 15 日。
三、開課日期: 111 年 4 月 1 日~111 年 8 月 15 日。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未能參加愛課網線上研習者(含私立教保機構教職員工),請參加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預計於 111 年 7 、 8 月辦理(另案公告)。
六、請學校統計達成人數及達成率(含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或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後,於 111 年 8 月 1 日起於本局填報網站填報號碼: 15672 進行填報,附設幼兒園請統一窗口由學校端填報,鼓勵參加之人員可不算入達成率。
七、本案聯絡窗口:歸仁國小楊長頲主任,學校電話: 06- 2304740 分機 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