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截止日: 3/3(五)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 112 年 2 月 15 日〈111〉一貫道財字第 012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每校推薦 1 名。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15 日。
四、獎助金額: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3000 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掛號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 2 號(郵遞區號 80656)。
六、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會,電話:( 07 ) 338-1229 ,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