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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煜杰 - 輔導室 | 2023-09-19 | 點閱數: 131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閉症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研習辦理時間為 112 年 10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溪北場); 112 年 10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溪南場)。 13:15 開始報到。

三、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另請於研習前 3 天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確認錄取狀況。不接受現場報名。

四、經錄取實際參與研習人員與工作人員,請惠允公(差)假登記。

五、溪南場(金城國中)因場地因素無開放校內停車。

六、餘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