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112 年 11 月 8 日華奧國字第 112000298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由教育部體育署指導, 112 年第 3 場次於南臺灣舉行,歡迎有意認識國際體育事務之各級教師或職員報名參加。
三、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於 1981 年簽署「洛桑協議」,確立設於我國奧會參加國際奧會管轄的活動時使用的名稱、會旗及會歌等原則,衍生成為今日參加奧林匹克相關活動時所稱「奧會模式」規範。
四、活動分兩部分:
(一)「奧林匹克論壇」以「運動如何促進和平」為題,邀請國內體育專家及學者,分別從臺灣觀點及國際視角,理解運動領域如何維持公平與中立性,並促進世界的和平發展。
(二)「奧會模式工作坊」透過案例探討與分析我國在參加國際體育活動可能面臨與奧會模式相關的挑戰,並如何運用工作包事先準備及於現場應變。
五、旨揭活動訂於 11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5 時 20 分假國立台南大學啟明苑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舉行,採實體與線上混成進行(現場名額有限,超額改為線上參與),活動提供結業證書供學習時數認證,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VpM2XnSVNh1nSuYR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