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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柏琪 - 學務處 | 2024-06-04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5 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30020949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小跨體育領域教師之體育教學專業能力,維護國小體育課程教學品質並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國小體育專長教師比率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項目,獲得體育教學模組教師認證者,將可取得國小體育專長教師資格。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辦理條件: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擇定模組,規劃模組增能研習課程內涵,並撰寫計畫書,審核計畫通過後, 1 場次以 5 萬元為原則。

(二)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講師與參與研習人員:

1、講師須自獲授教育部體育教學模組種子教師認證人員中挑選,並教授認證項目之課程。

2、參與研習人員:以各校跨體育領域教師為優先(跨體育領域教師定義為非體育相關系所畢業,且未受過完整體

育教學訓練,但須教授體育課之教師),其次為體育專長教師。

3、參與身分別:正式教師優先錄取,其次為代理代課教師。

(三)申請時程:請依本實施計畫規定研提申請計畫書,於 113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以掛號信郵寄送至本局綜合企劃科,並於信封備註「113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gong1111@mail.tainan.gov.tw 。

四、本案計畫書可編輯電子檔已置於國小體育教學模組平臺之最新消息,網址為: https://pemodel.org/news_detail.aspx?id=1035 ,請逕自下載運用。

五、旨揭計畫如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鈺婷小姐,電話(02)7749-3246 , E-mail : maygo123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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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ㄨ ˋ ㄓㄨㄥ ˋ ㄒㄧㄡ   
傅,教;咻,喧鬧;一個人教,許多人在旁喧鬧擾亂。喻學習環境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