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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千雯 - 教務處 | 2024-09-11 | 點閱數: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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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語課程實施節數可採用不同作法

以課綱節數進行雙語授課規劃:A、B、C三類雙語學校需 分別規劃實施年級每週總節數的 1/3 、 1/6 及 1/9 等固定節數 的雙語課程。例如:甲國小為 A 類學校,選定 1 年級為實施 年段,則應有每週 8 節課採雙語教學。若某週健體領域之每 週總數節 3 節內擇定 2 節的單元以雙語授課,則可在生活課 程當中另安排 3 節課雙語教學,再於彈性學習課程中再納入 3 節課,始得符合每週 8 節課的實施原則。採本項實施作法 者,可依據校內師資情形、單元特性適當融入英語或國際教 育議題,轉化為雙語教學進行;其檢視基準為該學期平均每 週 8 節課需採雙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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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加入 B 類學 校第一年起,由 學校自行擇定試行實施的年級。 第二年則需增加 實施至少一個年級數。

B2-2 以全年級實施為原則,視班級數 13 班以上 (含)者,可逐 步採一個年級至 少 3 分之 2 以上班級實施,並逐 步推動為全年級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