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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柯煜杰 - 總務處 | 2018-05-28 | 點閱數: 39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22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70075296 號函 訂 辦理。

二、旨揭民眾陳情事項中,針對校園舉辦畢業典禮、校慶園遊 會等活動使用擴音設施,建議應予以適當管控,避免擴音 設施高噪音導致師生聽力受損。

三、請各級學校進行擴音設施時,適當管控音量,避免影響師 生聽力健康,並維護校園及周邊住戶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