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2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075223 號函辦理。
二、由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之人才培訓認證優化功能尚在測試中,為不影響教師認證權益,請擬認(換)證之教師至下列網址分別提交資料:
(一)進階認證: http://bit.ly/ntnu106_adv_app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http://bit.ly/ntnu106tch_app );可於 http://bit.ly/tpd-ntnu 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二)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之教師至: http://bit.ly/107tch_chapp 提交認證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可於 http://bit.ly/tpd-ntnu 網站查詢送件狀態。
三、請各校擬認證或教學輔導教師欲換證的教師,認(換)證資料繳交期程,均自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並請先於下列網址下載認證資料表格
(一)106 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與教學輔導教師至 http://bit.ly/ntnu106app 下載認證申請表(附件)。
(二)107 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至網址: https://tinyurl.com/w107tch 下載換證申請表。
四、凡 106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 106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 105 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之尚未認證教師,則可依 105 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採紙本方式申請認證,亦可準用 106 學年度之認證規定。
五、凡 98 年以前(含 98 年)取得教學輔導教師之現職教師及校長,備齊教學輔導事項相關證明文件,請學校協助認可核章後,再依 107 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計畫申請。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承辦人:曾勤樸先生、林昱丞先生, 02-7734-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