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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教務處 | 2018-06-04 | 點閱數: 433

一、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7 年 5 月 29 日南分院正政字第 5426 號函、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 5 月 25 日南院武政字第 1070028138 號函,及本局 107 年第 1 次廉政會報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

 

二、為宣導法院管轄、審理程序及各項審判原理原則,透過教育人員進入法院親身見聞,並安排座談會意見交流,期能有效將司法與訴訟之正確觀念傳達至校園中,提升對於司法之瞭解與信賴。

 

三、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訂於 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分別辦理「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敬邀本局轄管國中小學教師共同參與,以國中公民科教師、國小社會科教師為優先參加對象, 2 場活動各為 40 名及 80 名,共限額 120 名,請擇一場次報名參加,勿重複報名,並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擇定。

 

四、報名事項詳細說明如下:

(一)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舉辦之「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

  1 、日期: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

  2 、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車輛入院停放,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3 、限額:40 名。

  4 、備註:報名成功後,煩請填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7 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參加人員名冊」(附件一),務必以電子郵件回傳本室彙整(wantingchang0932@gmail.com),並請於電子郵件標題註明參加場次,以利後續作業。

 

(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舉辦之「逗陣遶法院」廉政宣導活動:

  1 、日期: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

  2 、地點: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停車位有限,建議教師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3 、限額:80 名。

  4 、備註:報名成功後,煩請填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回函」(附件二),務必以電子郵件回傳本室彙整(wantingchang0932@gmail.com),並請於電子郵件標題註明參加場次,以利後續作業。

 

五、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9 日中午 12 時止,請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網址 https://e-learning.tn.edu.tw/)報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場次研習代碼 214139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場次研習代碼 214040 。

 

六、出席教師惠允以公差(假)派代出席,參加人員核予研習認證時數 3 小時。

 

七、隨文檢附「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7 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程序表」(附件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行程表」(附件四),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座談會發言單」(附件五)各乙份供參。

 

請參閱教育公告 12427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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ㄉㄧㄝ ˊ ㄔㄨㄤ ˊ ㄐㄧㄚ ˋ   
比喻一切措施,如說話、作文、設施制度等,重複其事,全無創建發明。「屋下架屋」、「床上施床」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