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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17-08-31 | 點閱數: 269

1. 有關二、三年級

    已提供去年名單給導師,檔案在網路資料櫃下載更改內容及可

    如有新的名單,凡請導師填寫家訪單

2. 有關一年級新生,導師詢問後填寫家訪單

3. 一律皆依上傳到作業處理中心的檔案名單為主要申請名單,截止日期為9/14

教師代碼

001

林O秀

002

洪O璇

003

黃O庭

004

王O瑾

008

蘇O傑

009

邱O琛

018

張O麗

019

彭O玲

一、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申請資格、項目如下:

    (一)申請資格:低、中低收入戶及導師家訪認定需補助之學生。導師需填寫家訪表

     (二)申請項目:

1、教科書書籍費:核實申請,國中上限600元國小上限500元

2、團體保險費:189本案學生團體保險費僅補助中低收入戶及導師家訪認定需補助之學生

 

二、弱勢學生教科書補助申請(由教務處提出):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二)申請金額:核實申請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之補助、減免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例如: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TVBS寶貝我們的希望貧困學童助學金(含代收代辦費及書籍書)》,不得重複申請本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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