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金額:每月一千元
貳、資格:
一、全省國中、高中學生,具備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之特質且學業成績平均50分以上,且德性參酌導師評語。
二、因家庭經濟貧困且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其中一方亡故,由單親獨力養育子女者。
(二)父母親雙亡、離異、入獄或至外地工作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父母親一方為身心障礙者,無法從事勞力工作者。(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五)父母親一方為外籍配偶,且無法從事正常職業者。
(六)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者。
(七)表現優異而家庭經濟資源不足者。
三、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助學獎學金或同性質補助者,請詳實說明。
參、繳交文件:
(一)學生基本資料表(請向註冊組索取)
(二)學生自傳一份
(三)老師推薦函一份
(四)自我承諾暨家長同意書一份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六)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七)相關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月10日
備註:
受獎學生需配合事項:
(一)每年參加志工服務活動(每半年需6小時)
(二)每月完成1篇學習生活心得(需網站上傳)
(三)接受本基金會所派代表之訪視
(四)邀請參加本會營隊活動或國內外研習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