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係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本須知包含下列四項補助類型,申請單位限擇一類型提案,詳見附件:
(一)基本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4-12萬元。
(二)進階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8-25萬元。
(三)跨域型社造計畫:補助額度15-50萬元。
(四)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
1、一般社造公所:補助額度12-50萬元。
2、進階社造公所:補助額度40-100萬元。
三、本年度社造主軸議題為「社區文化資產守護」,並鼓勵循環經濟、公民審議、青銀共創、多元族群參與、聯合跨域(例如:引進第二部門CSR計畫、大專院校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等)議題,整合社區內各大廈管委會形成聯合組織等執行方案尤佳。
四、提案方式:請於108年1月10日前函送計畫書(內含居民討論會議紀錄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一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於1月18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五、相關資料請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最新消息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