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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14-01-29 | 點閱數: 502

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103年2月23日南市民自字第1030077700號函暨內政部103年1月21日台內民字第1030070079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政部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新臺幣1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里長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新臺幣2萬元,並邀請參加孝行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其家屬1人可陪同。
三、請貴單位依「中華民國103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規定,於103年3月25日前提報推薦名單,敘明原由連同推薦書、訪查表及相關附件函送本府民政局憑辦(連同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joyce8636@mail.tainan.gov.tw)。
四、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另複選委員會選出5名用心訪查、表現優異之訪查員,亦將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並贈以紀念品予以獎勵。貴單位對辦理是項業務人員積極盡責者,及對於踴躍參與推薦之學校老師、公所承辦人、里長等,得予以獎勵。
五、聯絡窗口:民政局自治行政科 梁祐瑱小姐(電話:06-39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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