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28089A號函辦理及本局110年3月8日第174260號教育公告諒達。
二、本案評選資料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旨揭計畫,並請鼓勵貴屬具特殊貢獻人員、傑出人員踴躍送件。
三、請於110年4月7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0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資料)將薦送資料寄至北區文元國小學務處楊富安主任收(704臺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815號)。
四、檢附旨揭計畫(附件1)、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附件2)、遴選表(附件3)及近3年內獲獎名單(附件4)各1份,亦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標題:「110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薦送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