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6月16日社家幼字第1100601135號函辦理。
- 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以落實我國兒少表意權推動事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繪製作旨揭手冊。
- 旨揭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C資訊網(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專區;https://reurl.cc/KAQ6ye),請轉知貴校教師教學參閱,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雨潔,04-2250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