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3年6月18日警署刑偵字第1030002995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自行車辨識功能,增加歹徒銷贓難度,便利查贓肅竊,本局自98年起推動自行車加設防竊辨識碼服務工作,以為民服務方式,針對有車身號碼之自行車,可藉此車身號碼登錄車主資料,無車身號碼之自行車則予以加設防竊編碼貼紙(或以烙碼代之),作為辨明車主身分之用,並登錄車主資料建檔,有利警察機關循線「連結」其所有人,進而查明所有權之歸屬,有助尋回失竊自行車贓車。
三、為落實推動本項工作及擴大服務機制,請協助轉知所屬或洽公民眾,可至本局各分駐(派出)所或偵查隊免費辦理防竊辨識碼及車身號碼建檔服務。
四、檢附本局各分局推動自行車防竊辨識碼服務業務聯絡窗口電話及「自行車加設防竊編碼」服務申請表範例各1份,俾利聯繫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