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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22-04-25 | 點閱數: 1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92937A號令 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110年11月1日臺教技(一)字 第1100148107號函核備「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 110年10月20日全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北中南三 區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111學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辦 理。

二、「均衡學習」項目積分計算,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 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 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 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 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 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

三、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 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為兼顧 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 則,調整如下:

(一)服務時數每4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二)僅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旨揭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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