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3年8月20日府社家字第1030791134B號函辦理。
二、本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修正「臺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部分規定,業經臺南市政府於103年8月20日以府社家字第1030791134A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及「臺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三點附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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