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0949號函辦
理。
二、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
(一)增列項目:序號8歐盟青年科學家競賽、序號9倫敦國際
青年科學論壇、序號10比利時科學博覽會、序號11義大
利科學博覽會、序號12土耳其音樂科學工程博覽會、序
號13突尼西亞科學博覽會、序號14巴西科學博覽會、序
號15俄羅斯科學博覽會、序號16韓國科學博覽會、序號
17國際瑞士人才論壇。
(二)刪除項目:原序號21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2
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3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
賽、原序號24國際物理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5國際化學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6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原
序號27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8國際地球科學
奧林匹亞競賽、原序號29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
原序號30國際技能競賽、原序號31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
競賽、原序號32臺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
三、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增列項目:序號2臺灣國際科學展覽
會、序號20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序號21海洋科普繪本
創作徵選、序號22海洋詩創作徵選、序號35全國聽覺障礙
國民國語文競賽。
四、旨揭修正後項目,自113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