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非英語科之學科教師提升英語能力,並協助通過英語能力檢測,以具備進行雙語教學及於校園中營造英語環境之能力。
三、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下列兩項條件皆須符合):
1、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國中部)現職編制內非英語科或未具英語專長之正式教師。
2、預計於112學年度或113學年度進行雙語授課之教師。
(三)補助名額:本案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將依收件順序補助130名。
(四)補助項目:
1、英語進修:
(1)方式:利用非上班時間至國內大學、實體或線上語言學習機構等進修英語專業知能費用(不含進修學位班費用)。
(2)可進修期程: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3)補助額度:進修費用之八成。
2、英語檢測報名:
(1)可參加檢測時間:111年1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2)補助額度:全額補助初試及複試報名費,以各1次為限。
(3)檢測種類:符合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標準(CEFR)對照各類英語能力之檢測(如附件)。
3、補助標準:每人每學年至多補助2萬元整(含英語進修費及英語檢測報名費),備據實報實銷。
四、申請方式及參與英語檢定之假別,請依旨揭計畫之規定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