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5993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國中數學教師,其報名資格如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作。
(四)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9月15日中午12時止,恕不受理提前或逾時報名。
(二)報名窗口:請貴校推派一名教師擔任聯絡人,協助處理該校數學教師(含退休教師)報名作業。
四、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
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傳真至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chen7624@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先生((02)7749-8576)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貴校。
五、請貴校本權責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