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5122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報名資格如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四)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