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6709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1、各級學校閩東語文課程教學之承辦人或授課教師。
2、閩東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及參與閩東語文直播共學計畫之現職教師。
3、對於閩東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三、時間:113年1月7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四、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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