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採計原則業經本市103年8月14日、103年10月6日教育審議委員會第1、2次會議決議通過。 二、另據本局103年10月14日召開之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19次會議決議,多元學習表現分數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因應103年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之提前,考量寒假期間可供現9年級學生進行服務學習以及檢測體適能,爰104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多元學習表現採計至連續假日後上課日前一日,即104年2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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