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016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以112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
三、有意參加者請參閱附件內容。
四、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050,電子信箱:taigi20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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