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填報表本局於114年11月10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42602910號函諒達。
二、有關薦送對象資格、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事涉教師進修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
三、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四、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如附件),請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前將可編輯檔及紙本核章掃描檔(請業務承辦人、主任及校長於空白處核章)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2863),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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