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以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及教案撰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參加人員請惠允公假登記。。
三、 研習摘要說明: 組別 護照代碼 線上研習日期 地點 國中組 240959 7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 30-12 : 10 麻豆國小視聽教室 國小組 240958 7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 : 30-12 : 10 麻豆國小視聽教室
四、 附本案計畫乙份(如附件)。
五、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陳小姐 6591068 轉 23 ,網路電話: 6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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