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5 月 11 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 23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校園防疫:措施即日起實施師生入校全時間佩戴口罩,並自 5 月 13 日星期四起實施入校體溫量測,直到疫情舒緩為止。
三、校園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四、防疫期間請務必落實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生病不上學,避免到人潮擁擠地點,並遵照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五、除洽公需要、公務需求或社團老師、教練、排班之志工人員、放學接送學生之安親班老師(須提供本校實名制表單)、可於大門進行防疫檢查(量體溫、戴口罩)後入校,其他非本校人員禁止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