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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雅芬 - 總務 | 2014-05-26 | 點閱數: 613

         請校長、各處室主任、各學年主任及教師會代表於64()中午前將會議資料以WORD檔格式MAIL至總務處-雅芬信箱,謝謝大家!

PS:若有「提案討論」提案者,請提早於63() MAIL給雅芬彙整後,於開會前 3天寄給與會人員,以利開會當天討論。謝謝!

總務處-雅芬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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