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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夢婷 - 學務 | 2022-03-09 | 點閱數: 206

一、     每年 11月至次年 3月期間,為病毒性腸胃炎之主要流行季節,常見的病毒性腸胃炎致病原為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具高傳染性,主要經由攝食受汙染的水或食物而傳染,也可透過與病人密切接觸或吸入含有病毒的嘔吐物飛沫而感染。

二、     依據本市 111年 2月 11 日至 3 月 4 日校安通報顯示,近期感染病毒性腸胃炎學生人數較去(109)年同期略升,並接獲 4 起嘔吐、腹瀉校園群聚通報,請貴校(園)加強注意學生健康狀況及防疫衛教宣導,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並請加強通報知能,如發現校內發生疑似傳染疾病群聚事件,應即時進行通報,以利啟動相關防治作為,有效掌控群聚事件,達到早期偵測、早期防治之目標。

三、     請加強下列作為,以維護學生健康安全:

(一)校安通報:請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即時通-疾病事件-一般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如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出現腹瀉症狀)通報。

(二)疫情監控:進行疫情調查,掌控患病人數及狀況,主動了解學生課後至補習班、安親班情形,適時聯繫補習班、安親班注意疫情並加強防疫措施及衛教宣導。

(三)環境消毒:加強教室及廁所環境清潔消毒,並增加消毒頻率,環境以 1000ppm漂白水消毒,嘔吐物、排泄物以 5000ppm漂白水消毒並盡速移除,同時善用紫外線殺菌燈進行消毒。

(四)防疫措施:有群聚疑慮時,該班應落實勤洗手、戴口罩、生病不上學之防疫措施。

四、     請加強宣導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並注意食品安全,落實正確勤洗手、咳嗽禮節、戴口罩、生病不上學等防疫措施,有疑似症狀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或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 48小時,再恢復上學或工作,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五、        檢附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措施 1份(如附件),並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制訂之「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落實執行疫情防治及衛教宣導,前揭防治手冊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重要指引及教材/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請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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