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實施暫停實體授課標準 1110506 版。
(一)班級內若有師生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該員暫停實體課程,應待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結束並經快篩陰性後,始得返校。
(二)學校有確診病例發生時:
1 、班級內有 1 名師生「確診」,該班級師生及確診者於班級、社團、交通車、宿舍、餐廳等場所曾接觸之人員,若經匡列為密切接觸者,皆應暫停實體課程,待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結束並經快篩陰性後,始得返校。
2 、學校有「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就讀班級達全校三分之一以上或達十班以上,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授課 2 日,並視疫調及風險程度決定是否延長,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陰性,該班恢復實體授課。
3 、新增確診個案時,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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