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元國小學生辦理轉學相關說明(含轉出與轉入):111年 12 月 22 日開始適用
依據: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 13點(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1494482 號)
一、轉出手續
(一)轉出前 :
事先向教務處索取 [轉學申請書],請家長填寫轉學申請書基本資料,交給級任老師簽
名,並依以下兩種不同監護情形準備證件。
※雙親監護: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倘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需另填寫[委託書]。
※單方監護:已辦妥監護登記並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二)轉出當天應帶證件 :
1. 轉學申請書(已填妥基本資料,並有級任老師簽名)。
2. 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3. 遷移新址後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4. 轉學委託書 (倘雙親監護其中一方於轉出當天無法親辦時,需填寫附上本文件,單方監護
不須附委託書)。
(三)學校審查通過後,發給 [轉學證明書],家長於轉出後三天內,持轉學證明書前往新學校報到。
二、轉入手續
(一)轉入前 :
向教務處確認該年段是否有轉入名額,再準備轉入所需文件。
(二)轉入當天應帶證件 :
1. 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書。
2. 戶籍證明文件(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 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4.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