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1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22800939A 號函辦理暨本局 112 年 3 月 1 日第 214346 號教育公告諒達。 二、本案評選資料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旨揭計畫,並請貴校及貴屬具特殊貢獻人員、傑出人員踴躍送件。 三、本案收件延至 112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112 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資料)請將薦送資料寄至北區文元國小學務處楊富安主任收(704 臺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 815 號)。 四、檢附旨揭計畫(附件 1)、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附件 2)、遴選表及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相關表件(附件 3)各 1 份,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務工作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jlkd2p),標題:「112 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初選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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